学院规章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院规章 > 正文
数学科学学院校友工作委员会职责
编辑:lzhx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9日

数学科学学院校友工作委员会职责

厦大数学【2009】23号

    一、为进一步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与学院之间的联系,激励校友发扬122cc太阳集成游戏“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优良传统,为母校和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特设立学院校友工作委员会。

二、学院校友工作委员会业务上接受122cc太阳集成游戏校友总会指导。

三、学院校友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组成,下设校友联络员一名,负责联系学校校友总会和校友。

四、学院校友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母校和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扩大母校和学院在社会上的影响;

2、加强校友与学院、母校之间,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3、发挥校友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拓展学院的办学功能;

4、走访校友,收集校友信息,建立校友信息数据库;建立宣传媒介,发布学校、学院和校友信息,收集、保管有关校友重要资料,并妥善提供给校友使用。

5、组织校友返校,举办联谊交流活动;

6、发挥校友资源优势,寻求校友与学校的合作及对学校办学(如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科技成果转化、吸引人才、招生与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引导并接受校友捐赠;在尊重捐赠校友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财务规定合理使用校友捐赠;

7、征询校友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校友对学院办学的支持和资助;

8、完成学校校友总会布置的其他任务。

 

 

                                   122cc太阳集成游戏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