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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团组织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编辑:lzhx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7日

122cc太阳集成游戏团组织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厦大数学【2009】9号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对于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以及培养与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确保将优秀团员青年推荐给党组织确定为建党对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推优工作组织形式

    1、初选阶段   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组成推优工作小组,负责对本班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推荐。推优工作小组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各班团支部书记负责组建,并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推优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团支部书记、班长、党员代表、党外普通学生代表等。其中,团支部书记担任小组长,党员代表由学生党支部负责指定,党外普通学生代表由团支部推荐产生。

2、复审阶段   以各团总支为单位组成复审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团支部工作小组的推优名单进行复审,并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适当差额。各团总支复审工作小组由团总支委员组成,团总支书记担任组长。

3、确定阶段   以该团总支所在的党支部组成最终的评议小组,由党支部召开会议讨论团总支报送的复审结果名单,并确定最终入党积极分子。评议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成员为党支部全体学生党员。

    二、考察推荐标准

    推优工作小组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团员青年学生作为重点对象,同时重视培养有才华的青年学生。考察推荐时,要求推荐对象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达3个月,同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标准: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组织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事业心和使命感;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乐于助人、群众基础良好;努力追求和完善高尚的情操与优秀的道德品质。

    2、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有较强的守法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性强,是非观念分明,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

    4、刻苦钻研专业基础理论,学习成绩优良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习成绩一般应在中等以上。若未达此标准,应从主客观两方面加以考察,主观上看学习是否勤奋努力,客观上看学习成绩是否逐年提高,但推荐前一学期不得挂科。

    三、推优工作基本程序

    1、各班团支部推优工作小组成立后,小组长应向所在党支部了解本班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具体时间,并及时反馈给小组其他成员。

    2、各班团支部推优工作小组成员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本班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调查了解,征求各方意见。

    3、由小组长负责召集本班团支部推优工作小组成员会议,对符合条件的本班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评议和表决,然后向团总支报送推荐名单。

    4、推优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各团支部推优工作小组、团总支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报送推荐人选名单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底和11月底。

    5、各团总支复审工作小组参照以上步骤对各班团支部推优工作小组成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推荐。

    6、学生党支部吸收各党小组组长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对推优工作小组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建党对象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09年5月4日